本報9月29日訊 記者在我市高新區深夜採訪,履行正當的輿論監督職責,竟遭遇當地村委會主任為首的多名男子暴力阻撓及毆打,將記者打傷。今天下午,經歷城區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率眾打人者劉加國被暫停歷城區第十七屆人大代表資格,並被公安機關依法治安拘留。
  自今年7月下旬起,本報針對高新區巨野河街道辦事處白谷堆村村委會主任劉加國在村內違規開辦石料廠一事進行了連續報道。8月27日深夜,本報記者再次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該石料廠仍在夜間生產。
  8月27日22時左右,本報記者劉陽趕到該石料廠附近,發現廠區內有生產噪音後,立即撥打了濟南市12369環保服務熱線,並與隨後趕到現場的兩名高新區環保分局工作人員進入石料廠檢查。當時廠內未發現生產。
  據當事記者回憶,三人走出石料廠大門後,記者欲離開時,劉加國駕駛一輛越野車駛來並堵住記者去路。與此同時,石料廠內和旁邊小樹林中也躥出五六名手持棍棒、鐵杴等器械的男子。眾人圍住當事記者及採訪車輛進行敲打、恐嚇。當事記者隨即撥打110報警,但仍遭毆打。
  約20分鐘後,巨野河派出所4位民警趕到現場,劉加國等人才停止毆打,但是仍不停對記者進行言語上的威脅和謾罵。此時,當事記者眼鏡被打飛,衣服被撕爛,雙臂、雙腿及頭部多處有傷,瘀紫紅腫。
  當事記者現場向民警指證了此前就因採訪而見過面的劉加國等人,併到派出所詳細說明瞭情況。當晚,民警在事發現場對劉加國等多名打人者的身份進行了確定,在事後進行了傳喚審查。
  事發後,濟南市公安局局長劉新雲對此案高度重視,要求依法從速查處,堅決捍衛和維護新聞記者的正當權益。市公安局相關人員組成聯合專案組,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對多名證人和6名違法嫌疑人進行了走訪、詢問,取得了大量證據。
  9月4日,高新區公安分局作出決定,根據調查取證,對有毆打、言語威脅行為的劉加國、劉德國、李清明3人分別作出行政拘留10日、行政拘留10日並處200元罰款、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
  由於劉加國系歷城區第十七屆人大代表,根據有關規定,高新區公安分局向歷城區人大常委會提請對其行政拘留的許可。9月29日,經歷城區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暫停劉加國的歷城區第十七屆人大代表資格。29日晚上,高新區公安分局依法對劉加國執行處罰。
  涉案的劉德國、李清明等2人,已於9月4日0時執行處罰。 (本報記者)
  (原標題:率眾圍毆記者村主任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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